所属部门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均按照医保年度计算!
特别提醒:每年10-12月份出生的宝宝,在申报参保时应选择“从出生之医保年度开始参保”,才能自出生起享受医保待遇。如2024年10月出生,12月31日前成功申报参保,往往只缴纳“新医保年度”,即2025医保年度(1月1日起)的费用,这样会造成2024年10-12三个月(属2023医保年度)费用无法报销,因此要选择缴交两个医保年度的费用,即2024年及2025年医保费。
一、新生儿应于什么时候参保?去哪里参保?
应在出生后三个月(90天)以内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线上登记参保或至户口或父母暂住证所在居委会线下登记参保,参保登记后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医保费(现金或银行代缴)并至银行制作厦门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特别提醒:能否参保及参保所需材料可咨询居委会或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咨询电话:0592-12366)。
注意:新生儿已成功使用新生儿“秒批”服务预参保的,仍需至户口或父母暂住证所在居委会进行实名制登记。
二、什么时候能报销?刚拿到社保卡为什么不能马上报销?
须于医保系统查询到医保缴费到账(一般是银行卡实际扣费或现金缴费后次月10日左右,医保缴费到账情况可电话咨询0592-12345转医保查询),并已领取实体社保卡后,方可申请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社保卡尚无法正常使用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连同新生儿出生时的医疗费用一并报销。
注意:若新生儿出生时已成功使用新生儿“秒批”服务进行预参保的,请于新生儿实名制登记并领取实体社保卡后再提交报销申请。
三、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门诊: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门诊医疗收费票据原件1份、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1份、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复印件1份(诊疗记录详尽完整)。备注: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项目须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在医院门诊收费窗口打印完整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二)住院: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医疗收费票据原件1份、医疗费汇总清单原件1份、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记录原件1份(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备注:新生儿于产科住院期间,医院有开具新生儿住院发票但未单独提供新生儿出院记录的,可用母亲产科出院记录代替。
(三)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原件、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银联卡原件。备注:窗口受理时,请提供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另因银行Ⅱ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Ⅰ类卡(温馨提示:已确认暂时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银行)。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父母也属于代理人)。
(五)发票姓名如果是父亲或母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后再复印)。
(六)发票姓名有误或不规范(既不是参保新生儿姓名,也不是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须至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医院公章;对应的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记录须同时更改。
(七)出生医学证明姓名与社会保障卡信息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改名记录的户口本原件或相应公安证明。
四、报销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参保人员在2024医疗保险年度内(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3月31日)结算完毕,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10月至12月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6个月内(即6月30日前)结算完毕。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办理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五、新生儿于出生3个月(90天)后参保的,从什么时候起的医疗费用能报销?
(一)新生儿出生3个月(90天)后登记参保,且医保缴费次月到账的,自申报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3个月(90天)后登记参保的,医保缴费次月未到账的,自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办理地址
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 | 地址 |
1.市医保中心思明管理部 |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7至9号窗口 |
2.市医保中心湖里管理部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5至16号窗口 |
3.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 |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1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至3号窗口 |
4.市医保中心海沧管理部 |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至10号窗口 |
5.市医保中心同安管理部 | 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至18号窗口 |
6.市医保中心翔安管理部 |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11至12号窗口 |
7.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厅4-8号窗口 |
厦门医保咨询电话:0592-12345转医保 厦门税务咨询电话:0592-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