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配偶分娩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符合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保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情形,视为正常缴费到账),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任何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审核。
备注:
(1)如产检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还需满足发生医疗费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符合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保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情形,视为正常缴费到账)。
(2)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不能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账户金额。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是只报销分娩的费用吗?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是报销其配偶产检及分娩产生的医疗费(不含流产、流产前产检和计生手术)。
3.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有时限吗?
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时间为分娩之后12个月内。
4.男职工配偶符合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任何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在境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身份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是报销女方生产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但是女方在境外医院生产,不能报销在境外产生的产检及分娩医疗费用。(港澳台属于境外)
5.机关事业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是否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文件依据是什么?
根据厦府规[2022]12号文《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参照本市居民医保待遇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若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6.男职工在其他统筹区正常参保缴费时间转入厦门,合并计算后满足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条件,是否可以申领?
可以。
7.是否可网上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网上申报,报销类别选择“生育住院”或“生育门诊”。
8.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是否有限制其配偶年龄范围?
没有。配偶分娩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符合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保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情形,视为正常缴费到账),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任何地方社会保险,可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审核。
备注:
(1)如产检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还需满足发生医疗费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符合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保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情形,视为正常缴费到账)。
(2)现金垫付医疗费用,不能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账户金额。
9.2023年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2024年1月分娩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吗?
分娩当月未停保,不能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
10.女职工2023年4月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023年5月办理停保且当月已缴费,2024年1月分娩能否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吗?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期间产检费用参照职工医保待遇享受,2023年6月-2024年1月期间的产检和分娩的医疗费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
11.2023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2月分娩且2024年未参加任何保险,则可报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产检和分娩的医疗费吗?
2023年已参加城乡居民,产检费继续享受本人城乡待遇,无法另行报销:2024年1月和2月产检及分娩的医疗费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
12.妻子怀孕是否可以申请产检补贴?
目前厦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无其他补贴。
13.妻子分娩是否可以申请生产补贴?
目前厦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的待遇,无其他补贴。
14.申请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对发生费用的医疗机构有何要求?
需为医保定点机构。
15.配偶分娩月,男职工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当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产检是否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答:不可以。配偶分娩月,男职工生育保险正常缴费到账(符合3个月(含)以内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保费且次月缴费到账的情形,视为正常缴费到账),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任何地方社会保险,可申请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审核。需满足该条件,方可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费用待遇。
16.医院未提供病历,如何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答:医院均可打印病历,可至医院补打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