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开具无欠税证明
作者:煦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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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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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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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企业上市、境外投标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受理条件
纳税人因企业上市、境外投标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
1*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登记机关发放的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 副本
办理流程
1.电子税务局办理: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1)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递交资料。
(2)受理(即时)。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税务人员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送达(即时)。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申请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递交资料。
(2)受理(即时)。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税务人员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送达(即时)。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