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税务扣款协议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6-12
|
30 次浏览
|
分享到: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受理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办理流程
1.电子税务局办理:
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进入模块办理。
(1)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递交资料。
(2)受理(即时)。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税务人员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送达(即时)。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
2.现场办理:
(1)申请。申请人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递交资料。
(2)受理(即时)。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税务人员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3)送达(即时)。向申请人出具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