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户籍生源高中毕业后入读技师学院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的人员。
二、条件:①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户籍生源;②翔安户籍生源高中毕业后入读技师学院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③技师学院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后五年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术等级(技师学院和国家学历的高职院校毕业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后);④在翔安区企业用工登记并社保缴交满一年以上。
三、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翔安区户籍生源由区财政给予个人5000元一次性补助。
四、需提供材料
(1)《翔安户籍生源入读技师学院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系统打印);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师学院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院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3)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把有技能等级页和姓名证书编号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与我区企业签订的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5)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复印件(需盖企业公章,并签名)。
上述6项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办流程
(1)每年1、4、7、10月份的10-20日为网上申报时间,系统初审过后打印申领表(一式两份);
(2)系统初审过,准备齐第四条所列纸质材料,于每年1、4、7、10月份10-25日的工作日将材料提交至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楼就业中心。
(3)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交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区就业服务机构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后,区就业服务机构依照财务规定流程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所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证书查询上可查询到证书信息,方可认定。
七、承办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7889781
政策执行时间为2017.12.28以后,即以上条件满足时间为2017.12.28之后,之前满足条件的不再追溯,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