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企业在岗技能人才参加技能提升教育学费或培训费补贴
办事指南
1.对象条件:辖区企业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岗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与本岗位工种密切相关的专业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教育并取得国家认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补助标准:给予企业学费或培训费50%的补助(仅限1次,每班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由企业统一申报。
3.需提供材料
(1)《翔安区企业在岗技能人才参加技能提升教育学费或培训费补贴汇总申请表》;
(2)参与培训职工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取得的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认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学费或培训费发票复印件;
(5)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收款收据。
4.申办流程
每年1、4、7、10月份的10-20日为网上申报时间,10-20日的工作日为提交纸质材料时间。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交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后,区就业服务机构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企业银行账户。
5.注意事项
(1)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需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机构确认)。
(2)所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上可查询到证书信息,方可认定。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承办单位: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