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 台湾居民居住证。
申办资料:
1.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台湾居民居住证。
事项申请流程:
备妥证件—集美区税务局窗口办理—现场办结
办事流程
一、台胞可到集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台胞服务驿站,向服务专员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依托台胞服务驿站快速启动联动机制办理。
二、台胞可通过在自助取号机上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现场取号。
收费情况:
不收费
集美区税务局咨询电话: 0592-6159100(其他区联系对应所属区局)
集美区“阿集”台胞服务驿站提供咨询与协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