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组织申报,并于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在“慧企云”及“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组织申报,并于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在“慧企云”及“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年度绿色制造推荐涵盖工厂、园区、供应链企业。申报者需为省级或市级绿色名单者,自愿选择自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并提交报告。第三方需遵守《评价工作要求》,确保报告真实准确,每年最多评价15项。自评可参考《评价工作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
近三年,企业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将不能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安全/质量/环境事故、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曾被移出绿色制造名单、督查中严重问题、节能监察整改未完成、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绿色工厂
1.依法在厦门市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已发布绿色工厂行业评价标准的工业重点领域的工厂。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在厦门市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
1.原则上所有企业须登录“慧企云”,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以前报过的,需重新申报更新培育名单),经初审通过被纳入厦门市绿色制造培育名单后,才能在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继续申报。
2.“慧企云”登录填报
企业或园区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根据提示,按要求填写《厦门市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培育名单基本信息表》后提交。
3.工信部申报系统登录申报
申报企业或园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上级部门应选择为“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级不选)。
网址:(https://green.miit.gov.cn)
各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在“慧企云”及“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的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5126673 5053360)
摘抄自:同安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