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起福建省工商业用户电价调整
作者:煦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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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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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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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厦门7-9月将执行尖峰时段电价,仅针对全省工商业用户,居民、农业电价不受影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8号),福建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有效期五年)。
01,尖峰电价7-9月执行,11:00-12:00和17:00-18:00为尖峰时段,按尖峰电价执行。*参与峰谷分时浮动的价格成分仅为“上网电价”部分,其他价格成分不参与浮动。
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均要执行尖峰、高峰、平时、低谷四个时段分时电价。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来的基础上明确仅7-9月执行尖峰电价,其余月份分峰、平、谷三个时段执行。
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前往营业厅获取相关的电费信息。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