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讲解
作者:煦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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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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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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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获补贴,高校应届毕业生连续缴存时间满足相关条件可获得相应留厦补贴。
厦门拿出“真金白银”
来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和大学生
“留厦”安居乐业
今日起
灵活就业人员
开户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获补贴
高校应届毕业生
连续缴存时间满足相关条件
可获得相应留厦补贴
1.开户补贴: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200元开户补贴,开户补贴在首次缴存的次月发放,自动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只能获得一次开户补贴。
2.缴存补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300元缴存补贴,缴存补贴在满足条件的次月发放,自动计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人只能获得一次缴存补贴。
◑◑ 2023年(含)以后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留厦补贴1000元;
◑◑ 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可再增加留厦补贴500元。每人累计可获得留厦补贴不超过1500元,留厦补贴计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高校应届毕业生属灵活就业人员的,可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补贴政策。
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发布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
方可纳入连续缴存时间计算
一,补贴对象
1.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本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含已缴纳社保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士)等人员。
2.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我市就业创业的2023年(含)以后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海外留学生或港澳台毕业生。
1.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获得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缴存补贴。
2. 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留厦补贴,其中同时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补贴要求的,可叠加享受。
1. 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获得200元开户补贴,每人只能获得一次开户补贴。
2.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获得300元缴存补贴,每人只能获得一次缴存补贴。
3. 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留厦补贴1000元;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可再增加留厦补贴500元。每人累计可获得留厦补贴不超过1500元。
1.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及缴存补贴为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自动计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补贴在灵活就业人员完成首次缴存的次月自动发放,缴存补贴在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次月自动发放。
2. 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市、岛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后续也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及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小程序申请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认定后,留厦补贴需在满足发放条件的次月方可自动发放,并计入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身份认定可采取预先申请或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后直接申请的方式。
摘抄自: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