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二、纳税人按照上述方法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三、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具体请参照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规定: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厦门税务APP查看纳税人资格。
一、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模块可查看纳税人资格。
二、厦门税务APP:企业登录厦门税务APP,通过“办税—综合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模块可查看纳税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