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职工个人参保:
可以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职工参保。
(一)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职工个人参保登记】-【社保增员申报】”,阅读并同意《单位社保参保协议》及《单位社保增员须知》后,即可办理职工个人参保登记。
注: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需先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hrss.xm.gov.cn)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员。
(二)办税服务厅所需材料:由实名办税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原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无公章还需提供个体工商户业主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退回、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具体资料详见办税指南“6.1.1 单位参保增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闽政通APP、“i厦门”APP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一)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通过“【办&查】-【社保业务】-【社保业务】-【参停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业态人员参保登记】”模块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注:持有厦门市居住证和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分别点击“居住证人员参保登记”模块和“新业态人员参保登记”模块办理参保)。
(二)闽政通APP: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i厦门”,进入后选择“【税务社保业务】-【参保办理】-【灵活就业参保】”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注:属于新业态人员输入个人缴费信息时“个人身份”选择“新业态等就业人员”)。
(三)“i厦门”APP:打开“i厦门”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税务社保业务”,进入“税务社保业务”页面,在参保办理模块中,点击“灵活就业参保”即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注:属于新业态人员输入个人缴费信息时“个人身份”选择“新业态等就业人员”)。
(四)办税服务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本业务同城通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代办时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验退回)。
2.4050补贴对象、就业困难补贴人员需提供: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原件核验退回,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3.超过劳动年龄的人员首次参保需提供:经劳动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原件核验退回,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4.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退回,复印件柜台复印留存)。
5.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居住证原件(原件核验退回)。
6.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原件(原件核验退回)。
7.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出具的符合延长缴费证明或待遇领取地确认表原件1份(税务部门通过人社部门提供数据接口未查询到可以延长缴费的)。
8.港澳台居民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参保需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港澳台人员延缴联络单原件1份。
9.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人员需提供: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待遇领取地确认表原件1份。
10.未持有厦门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灵活就业参保承诺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