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政厅、税务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您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功能界面
二、进入功能后,先选择核定有效期起止,然后点击“新增”。如图2所示:

图2新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界面
三、录入相关数据后,点击“确定”。如图3所示:

图3填写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单界面
四、信息都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如图4所示:

图4提交申请表界面
五、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形成待办推送至核心,等待税务机关审批。如图5所示:

图5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提交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