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法接受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征税款的单位或人员,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在税款解缴期内填报《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委托代征报告,并解缴税款。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委托代征报告功能界面
二、进入功能后,您可点击【新增】维护委托代征报告明细信息。如图2、图3所示。

图2委托代征报告新增界面

图3明细信息填报界面
三、新增完成后,页面将展示新增信息,可点击【修改】修改对应信息,如图4所示。

图4委托代征报告修改界面
四、您填写完成后,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需要对本次申报结果进行确认声明,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申报。如图5、图6所示。

图5信息确认提示框

图6申报成功界面
五、完成申报后可点击预约缴款按钮预约缴款时间。如图7所示。

图7预约缴款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