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所需材料: 1.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根据领购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报送);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清税注销:清税注销清税申报表(注销申请表)1份(查验后退回)
具体请参照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规定:
企业实名办税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1.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原件(根据领购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报送);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清税注销还需提供:清税申报表(注销申请表)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注:注销发行前,应事前办理空白发票的退回或缴销,以及采集已开具增值税发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