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区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在不同年度,不同区可能会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我们,厦门煦诚财务。
湖里区:注册地和税收入库归属湖里区,已获得市级研发费用补助金,并符合“白名单”内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白名单”条件包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规上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和规下工业重点企业等。对2023年度实际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符合市级研发费用补助条件的企业,在获得市级研发补助金后,按2023年度已获得市级补助金额的50%配套支持。
海沧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海沧,获得市级2022年第三批、市级2023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以及部分往年批次暂缓拨付但现已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2024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实际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额作为计提依据,在市级研发费用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40%予以扶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翔安区: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并获得市级2020年第八批、2021年第六批、2022年第一、二批其中批次研发费用补助的企业可申报。在企业享受市级研发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60%再予以补助。
同安区:依据《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文件,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在同安区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同时满足规模以上企业且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比2020年增长10%(含)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以及企业已获得厦门市科技局2022年度各批次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款且未申报区级配套补助部分这两项条件,可申报2022年度(实际发生为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
集美区:针对软件企业有相关的研发费用补助政策: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同时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或通过厦门软件企业入库且在有效期内的,当年度研发费用获得市科技局研发费用补助的,按市级研发经费补助金额给予80%的配套奖励,可预拨付最高60%补助资金,减轻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