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申报资格
企业基本要求:新参评企业应为在厦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2021 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 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复核。
财务指标要求: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但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其他条件: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或满足创新直通车条件之一,如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 1000 万元以上;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 万元以上;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
二、准备申报材料
厦门市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申请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财务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如 2023 年暂无年审报告的,可提供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整套表),需包含研发费用、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股权融资证明材料(如有需要):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提供近 2 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 2000 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银行到账凭证、融资报告等)。
员工社保缴纳证明:2022、2023 年 12 月底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数字化转型自测结果凭证:自测完成后下载 pdf 自测结果。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中华老字号证明材料;主导产品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的合同;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明材料;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自主品牌证明材料;制修订标准证明材料;细分市场领先地位证明材料(应包含国内市场占有率及本市或全国排名等关键数据);企业近五年获得的由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i 类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 类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以上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研发机构证明材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自建研发机构需提供说明文件);2023 年研发人员名单(包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等);可以证明符合条件的其他材料;满足创新直通车条件需附以下材料中的一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应包含排名情况证明),或近三年获得省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应包含排名情况);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 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进行网络申报
企业登录 “厦门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专区”。
通过专区登录系统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举例:申报期为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请注意关注当年具体申报通知的时间要求)。
四、等待审核与结果
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评审可能涉及对企业技术能力、市场竞争力、创新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1。
实地抽查:相关部门可能会进行实地抽查,以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
公示:经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将进行公示 。
认定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局公布认定名单 。
获得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认定后,企业可享受相关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同时,企业应按照要求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厦门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关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的通知和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信息仅供参考,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具体详细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厦门煦诚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