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会计—厦门煦诚财务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XU CHENG finance
煦诚财务
如何在新电子税务局修改或作废跨境交易合同信息?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12-19 | 45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电子税务局可以修改指定扣缴合同吗?

X


您好,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修改或作废跨境交易合同信息。如图1所示。

 

图1税费申报及缴纳菜单界面

具体操作如下:

一、进入【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模块后,输入已有数据,点击查询,可查询出已采集合同信息。在“已采集合同信息”列表中会显示可修改或可作废的合同信息,如图2所示。

 

图2已采集合同信息界面

二、修改合同。

(一)点击【修改合同】则跳转到合同采集界面,如图3所示。

 

图3合同信息采集界面

(二)填写必填项后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如图4所示。

 

图4申请成功界面

(三)若合同已进行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指定,系统提示:“该合同存在正在受理的扣缴义务人指定流程,待流程结束后再进行合同修改。”如图5所示。

 

图5合同已进行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指定的提示

三、作废合同。

(一)点击作废按钮,点击确认即可作废成功,如图6、图7所示。

 

图6确认作废界面

 

图7作废成功界面

(二)若合同已关联对外支付备案表(已支付状态的)或者已关联申报表的,系统提醒提示:“该合同已使用(涉及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对外支付备案),请先作废申报或备案后再作废合同!”如图8所示。

 

图8合同已关联对外支付备案表(已支付状态的)或者已关联申报表的提示

(三)若合同已进行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指定,系统提示:“该笔数据已进行指定扣缴义务人处理,不允许作废!”如图9所示。

 

图9合同已进行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指定的提示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收集,仅供参考,我们会尽可能的标明来源,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