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查(借)阅 适用范围:市 适用地区:厦门市 适用对象:个人、企业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查(借)阅服务申请材料:
(一)档案材料查阅
*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备注:介绍信须写明查阅人姓名、查阅事由以及被查阅人姓名、身份证号。查阅人须是查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档案材料借阅(办理社保、医保手续借用档案)
*社保、医保机构开具的借用档案函件(原件1份)
(三)档案材料借阅(办理借用预备党员材料)
*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或函件(原件1份)
说明:
1、加*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证照(批文)基本信息可通过共享获得的免于提交。
2、可以网上受理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
3、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仅用于现场核验身份,不作为收件材料,无需纸质或电子复印件存档。
4、通过快递提交申请材料需附办理事项情况说明,提供姓名、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