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与现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研修班、培训班学习或继续教育实践活动;(2)参加与现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活动...
所属类别:继续教育 适用范围:市 适用地区:厦门市 适用对象:个人
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情形有:
(1)参加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与现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研修班、培训班学习或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2)参加与现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活动;
(3)出国(境)进修、培训与现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4)参加由所在单位组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5)参加援藏、援疆、援宁、援鄂、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类专业技术工作;
(6)参加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按所获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学制年限,计算完成相应年度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90学时。
参加外地企业培训原则上不予确认学时(用人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计划表中有报备委托外地企业培训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