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领军型创业人才 适用范围:国家 适用地区:厦门市 适用对象:个人
1、近5年来厦,所创办的企业成立半年以上、5年以下,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知名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或担任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3、创业项目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市场潜力。
4、须为所创企业主要创办人,自带技术、项目和资金到我市发展,担任所创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办企业股份的30%以上。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0592-289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