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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1-29 | 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属类别: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 适用范围:国家 适用地区:厦门市 适用对象:个人

(一)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金 

1、领军人才担任企业副职可申请30万元(人民币,下同)工作生活补助金,企业正职可申请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金,资金分两次拨付,人才经到岗确认即拨付30%,余下70%待服务满3年并符合考核要求后可申请拨付。 

2、高级人才到岗6个月经确认可申请5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3、柔性引进的领军人才,其工作生活补助金按我市用人单位所支付的累计薪酬总额(工薪所得,不含分红、股权投入)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柔性引进的高级人才,按照本市其他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二)创业扶持政策 拟来我市创办旅游企业并符合“双百计划”规定条件的旅游人才,可按程序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办提出申请,入选后享受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扶持政策。 

(三)人才住房 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我市人才安居政策的有关规定,按标准申购人才住房、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四)金鹭英才卡 领军型人才可根据《白鹭英才卡实施意见》由市旅游人才办协助申办“金鹭英才卡”,并按规定享受包括子女入园入学择校及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奖励等优惠政策。 

(五)培训经费 领军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培训经费补助,高级人才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培训经费补助。

 (市文旅局:0592-537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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