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分支机构)
二、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三、审批单位:厦门市商务局
四、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五、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一条)
(二)拍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附件二)
六、申请条件:1、拍卖企业分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拍卖企业经营拍卖业务3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七、申报材料:《拍卖企业分公司拍卖业务许可申请表》;企业最近两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者上年度拍卖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
八、联系信息 (一)咨询电话:0592-7703395;(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九、详细办事指南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市商务局官网“办事服务”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