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缴款功能是什么?
答:电子税务局增加了类似于信用卡自动还款的预约缴款功能,如果您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在您完成申报后,可以预先设置期望缴纳税费的时间,电子税务局将于预约日零点整进行自动扣款,建议纳税人确保预约日零点前三方协议所关联的银行账户中存在足额资金,以实现自动扣缴。
使用预约缴款功能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预约缴款是三方协议支付的延伸,纳税人只有签订了三方协议才能使用预约缴款功能;同时需要在应缴税费的缴款期限前5个自然日内进行预约设置,且预约缴款日期不能超过应缴税费的缴款期限。
是否可以同时选择不同缴款期限的应缴数据进行预约缴款?
答:不可以,只能选择相同缴款期限且未到缴款期限的应缴数据进行预约缴款。
例如增值税及附加4条税费信息的缴款期限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款期限不同,纳税人如同时选择上述5条税费明细,点击【预约缴款】时提示:“您选择的待预约税费信息中包含不同缴款期限,不能同时选择预约缴款,请分别选择。”且不弹出预约选择界面。
如果支付失败应该怎么处理?
答:可尝试再次进入【缴款开票】模块进行缴款。
预约缴款成功后能否删除或变更?
答:可以。纳税人可在首页右上角搜索栏输入“税费缴纳”,点击后便可重新看到“已预约缴款信息”。如果您需要更正预约时间,只需点击“维护”栏次的“修改”选项。此时,界面将重新显示可预约时间及三方协议等明细信息,纳税人可进行选择。
如果您需要取消预约,点击“维护”栏次的“删除”选项即可,系统将提示“请确认是否删除本次预约”,点击“确定”后,“已预约扣款信息”将清空,表明预约缴款业务已取消。
社保费申报缴纳是否可以使用预约缴款功能?
答:不可以。地方特色里的业务无法使用预约缴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