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如果有证据证明同一个老板旗下的这几家公司,办公室混同,财务人员混同,高层人员混同,业务层混淆,随便一条就可以直接把这些公司都击穿了,而且这些证据很容易获取,所以防火墙公司在法律面前,不一定真的可以防火。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重点: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假设,如果有证据证明同一个老板(实际受益人)旗下的这几家公司,办公室混同,财务人员混同,高层人员混同,业务层混淆,随便一条就可以直接把这些公司都击穿了,而且这些证据很容易获取,所以防火墙公司在法律面前,不一定真的可以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