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厦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且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您就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亲爱的市民朋友:
欢迎来到美丽的鹭岛——厦门,感谢您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根据《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
流动人口在厦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
且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您就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在厦可享受多种基本公共服务和多项便利。
如果您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就达到“外来人口落户”三个条件之一;
如果您家中有适龄儿童,已办理居住证且至少满6个月,就可以参加积分入学,在规定分值范围内,居住证办的时间越长分数越高;
如果您是自由职业者,有了居住证就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个人社保。
此外,您还可以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服务,以及享受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及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等便利。
办理居住证好处多多
您可以通过“i厦门”等平台
或直接到派出所窗口办理居住证公安
我们将依法维护您在本市期间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厦门市公安局
2024年7月4日
摘抄自: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