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会计—厦门煦诚财务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XU CHENG finance
煦诚财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处理?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6-27 | 36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规定:“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收集,仅供参考,我们会尽可能的标明来源,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