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学校、村(居)委会、厦门税务APP、闽政通APP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停保。
一、在校生由学校办理停保,联系学校办理即可。
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和在厦居住港澳台居民可向户籍或暂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停保手续。
三、厦门税务APP:自然人登录厦门税务APP,通过“办税—社保业务—参停保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停保”模块办理停保。
四、闽政通APP: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i厦门”,进入后选择“税务社保业务—参保办理—城乡医保停保”模块办理停保。
五、“i厦门”APP:打开i厦门”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税务社保业务—参保办理—城乡医保停保”模块办理停保。
六、办税服务厅所需材料(本业务同城通办):
1.《社会保险停保申报表》(通用)原件2份(学校参保需学校盖公章,村居委会参保需村居委会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提供);
4.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办理参保人员死亡停保时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