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
接收数电发票有两种方式:
方式一:销售方成功开具发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数电发票。如果购买方为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党政机关及事业性单位,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为未录入身份证件号的自然人,系统无法自动交付,购买方可通过销售方交付的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等形式接收发票。
方式二:购买方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选择一条数据点击该数据右边的【下载】,再选择文件格式后,即可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