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
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何确认?
2024年度厦门市社保缴费标准
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后经常被自动
厦门电子税务局申请发票调额附合
电子税务局上的乐企平台,这个是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手续网上办理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