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网上办理
(一)厦门市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可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注册登录后,在“我要查询—个税查验—税收完税证明查询”模块中办理。
(二)厦门市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注册登录后,在“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模块中办理(文档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或者直接下载个税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的“纳税记录开具”模块中办理。
二、柜台办理
相关材料可参考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指南5.1.2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