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注销】
一、业务发起
1、登录系统后,点击【商事主体注销】。
2、系统弹出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由执照持有人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的“电子营业执照小 程序”扫码发起注销业务。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营业执照缴回的方式。
4、业务类型选择【注销】。
5、注销预检 (1)校验公告: 未发布公告的,提示“该商事主体尚未进行‘债权人公告’,请先在“厦门市商事主体 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再继续申请注销业务。如已登报公告, 请到线下窗口办理注销业务!” 未发布清算组备案或未发布清算组备案及公告的,提示“该商事主体尚未进行‘清算组 备案及债权人公告’,请先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清算组备 案及债权人’后,再继续申请注销业务。如已登报公告,请到线下窗口办理注销业务!” 已发布清算组备案及债权人公告,则进入税务预检环节。 (2)税务预检: 预检通过则进入到申请页面。 预检不通过则流程终止,页面会弹出税务返回提示,需按照税务提示完成未办结业务后, 再办理市监部门的注销业务。
二、申请信息填写
(一)填写一件事信息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件事信息。其中税务注销及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医保登记信息 注销、企业印章注销默认同步联办;海关报关单位注销(涉关企业)初始化默认勾选,可取 消勾选;预约办理银行账户注销可自行选择是否联办。
2、勾选“银行账户注销”后,点击【新增】,可以新增多条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账户注销 预约。
3、填写完一件事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二)填写注销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注销原因、注销情况、清算报告时间等注销信息。
(三)填写委托代理人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委托时间截止日期。
(四)填写全程电子化信息 在全程电子化信息页面,选择材料领取方式,可选择主动领取或送件上门。
1.如本次联办事项涉及社保登记注销、税务注销、医保登记信息注销: 页面会出现【提交税务部门审核】按钮,点击后,税务部门会进行业务注销办理。
点击【提交税务部门审核】后,业务状态会由“申请中”变成“待其他部门反馈”。 待税务办理注销业务完成后,且公告期满 45 天,系统会自动发起 i 厦门身份识别,并 发送短信给委托代理人通知相关人员到 i 厦门商事登记认证模块查看文书并完成人脸识别。
2.如本次联办事项不涉及社保登记注销、税务注销、医保登记信息注销: 页面会出现【保存并自动提交相关人员确认】按钮,点击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文书,发 起 i 厦门人脸识别任务,需要由相关人员到 i 厦门进行文书查看并完成人脸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