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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7-10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答: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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