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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如何办理厦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7-05 | 20 次浏览 | 分享到:

答: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选择自行申报的: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纳税人应先选择《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根据是否有多处经营所得选择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填写完成后保存提交,如有应补(退)税款可根据提示一并办理补退税。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二、选择由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代为申报的: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经营所得】,则进入“经营所得”申报模块,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提交申报】。

提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仅受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无法受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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