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会计—厦门煦诚财务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XU CHENG finance
煦诚财务
纳税人想要对之前开具的发票进行复制开票,如何处理?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7-28 | 1 次浏览 | 分享到:

您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对“近24小时”开具发票及全量发票明细信息进行查询、复制开票功能,减少重复录入。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之前开具的发票进行复制开票:


一、电子税务局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或【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开票业务办理】-【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票平台,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发票填开”功能界面,选择【复制开票】功能。


(二)进入“复制开票”功能界面后,选择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选中某一条开票记录,点击该记录最右端的【复制开票】按钮,将此发票的票面信息带入到开票界面,进行编辑后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再次开具。


(三)在【蓝字发票开具】模块下方的“最近开票”功能界面,显示纳税人最近开具的10张发票信息,也可进行复制开票操作。


二、电子税务局APP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依次点击【首页】-【更多】-【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复制开票】或【办&查】-【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复制开票】功能菜单。


(二)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选中需要复制的发票,跳转详情页面后点击【复制开票】,将此发票的票面信息带入到开具界面,进行编辑后点击【发票开具】按钮再次开具。


热点资讯
资讯分类
双击此处添加文字
声明: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收集,仅供参考,我们会尽可能的标明来源,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