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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用人单位聘用台湾特聘专家注意事项
作者:煦诚财务 | 作者:煦诚财务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7-25 | 8 次浏览 | 分享到:

台湾特聘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的,应解除聘任合同,终止补助,追回已经下拨的资助资金,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背科学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触犯刑律的;
(四)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市委人才办、市公务员局还将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台湾特聘专家和用人单位的进行年度、期满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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