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发现有些商事主体上面会显示某股东,股东信息已涤除,一般是法院或者个人申诉成功后被涤除股东身份。
出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股东被挂职,比如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证被拿去注册营业执照,成为了股东,这个在几年前也是常出现的,因为以前不需要人脸识别,只要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就可以申请营业执照了,也算是历史遗留问题。
现在这种情况就很难发生了,像厦门现在注册营业执照,所有法人,股东都要做人脸识别的,至少法人或者股东是知情的,连税务开发票都需要人脸识别,杜绝了“被股东”和“被法人”的这种情况。
随着工商和税务系统越来越完善,在责任上的界定越来越清晰,我们建议大家,不要随便帮亲戚朋友,成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法人,因为按现在都是“人脸识别”的,说明你是知情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如果出现问题,比如,公司资不抵债、虚开发票、财务报表数据混乱导致注销时需要补大量税款等,法人和股东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