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事项。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收减免】-【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办理。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2.您选择跨境应税行为名称后,系统自动匹配到需要上传的附列资料。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如图2所示。

图2填报界面
3、若您需要查看往期报告,可点击右上角我的历史报告进行查看,如图3、图4所示。

图3历史报告

图4历史报告查询界面
4、您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并上传附列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到系统,页面显示申请成功。如图5所示。

图5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