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实行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环境保护税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环境保护税核定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核定管理】-【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进入界面
二、点击“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申请”进入系统功能办理页面,如图2所示。

图2系统功能办理界面
三、点击【增行】,录入需要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信息,如图3所示。

图3核定征收应税项目信息录入界面
四、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推送成功,如图4所示。

图4办理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