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您需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功能菜单。如图1:

图1功能菜单界面
二、进入系统后,展示明细列表,列表中可显示已采集的明细数据,同时提供【新增】、【删除】、【上传资料】、【编辑】、【数据自检】、【自检查询】和【提交】按钮,如图2:

图2采集数据明细列表
(一)点击【新增】按钮系统弹出“代理进口货物证明采集”界面,此界面可采集明细数据,如图3:

图3采集明细数据界面
1.点击【取消】按钮,可关闭当前窗口,如图4:

图4【取消】按钮界面
2.点击【保存】按钮,可将当前录入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关闭窗口,如图5:

图5【保存】按钮界面
3.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可将当前数据保存至系统内,同时保留采集窗口,支持纳税人继续采集,如图6:

图6【保存并新增】按钮界面
(二)勾选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勾选数据进行删除,如图7:

图7删除数据界面
(三)点击【上传资料】按钮,弹出上传附列资料界面,可在界面中选择需上传的资料进行上传,如图8、图9:

图8【上传资料】按钮界面

图9上传附列资料界面
(四)点击明细数据后方的【编辑】按钮,可弹出数据编辑界面,在此界面可进行数据编辑,如图10:

图10数据编辑界面
(五)确认数据无问题后,可点击【提交】按钮,将数据提交至系统,如图11:

图11【提交】按钮界面
三、提交成功后,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如图12:

图12提交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