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吸收合并报告,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合并分立报告】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合并分立报告功能路径
二、跳转至合并分立报告功能界面,如图2所示。

图2合并分立报告功能界面
(一)录入【基础信息】,【报告类型】选择吸收合并,录入必填项,如图3所示。

图3选择报告类型
(二)录入【合并(分立)前基本情况】,系统会预填当前办理纳税人信息。点击【新增】,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录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图4所示。

图4录入吸收合并前基本情况
(三)录入【合并(分立)后基本情况】,点击【新增】,录入合并后的纳税人识别号,系统会自动带出录入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如图5所示。

图5新增信息
(四)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图6所示。

图6保存成功界面
(五)点击【下一页】,进入附报资料界面,如图7所示。

图7点击下一页
(六)点击【上传】,选择附件进行上传,提示:“上传成功”。点击【下一页】,如图8所示。

图8选择附件上传
(七)进入自动办结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已完成合并分立报告,如涉及公司股权或投资方变更,请及时办理变更。”点击【变更税务登记】可跳转至对应界面,如图9所示。

图9保存成功界面
(八)被吸收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消息】中收到消息“合并分立报告提醒”,如图10所示。

图10合并分立报告提醒路径
(九)点击【合并分立报告提醒】,界面给出提示信息:“XX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合并分立报告,你公司是被吸收方,请及时办理合并分立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事宜”。点击【合并分立报告】即可跳转到合并分立报告功能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合并分立报告提醒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