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在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首次委托综服企业代办退税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备案。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该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功能路径
二、进入系统后,根据您是否首次备案进行区分,按钮置灰情况,如首次进行此功能备案,则不可选择“变更”和“撤回”仅可选择“备案”;如非首次备案,则可选择“备案”、“变更”和“撤回”。首次备案界面如图2所示:

图2首次备案界面
三、备案界面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跳转至跳转成功界面,如图3所示。

图3提交成功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