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进行核准。申请延期缴纳收款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其他事项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功能菜单。如图1所示。

图1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功能界面
二、进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界面,如果系统存在可申请延期信息,进入界面后会自动带出可申请延期信息数据。如图2所示。

图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界面
三、勾选需要延期缴纳的数据,修改申请延期金额,选择申请延期期限日期,系统自动计算本次延期金额合计。在货币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当期社会保险支出预算输入框输入金额,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图3所示。

图3申请信息填写界面
四、系统跳转上传资料界面,上传附送资料,可点击【上传】,选择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如图4所示。

图4上传资料界面
五、系统跳转提交预览界面,确认提交预览数据,如数据有误,可返回上一步修改后再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如图5所示。

图5申请信息预览界面
六、提交成功后,系统跳转到正在受理界面。如图6所示。

图6正在受理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