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成功后,若未发生已缴税额或已退税额,可以作废申报。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历史申报记录—已完成”后,选择需要作废的申报记录,通过详情页面下方的【作废】按钮即可作废申报。
注:年度汇算期间每月纳税人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只有5次。超过上限后如需更正或作废申报,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024年度厦门市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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