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成功后,如果发现内容错报或人员漏报,需要进行更正申报时,只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如扣缴义务人于税务端更正过的申报信息所属月份,则扣缴端不允许再次更正该月份的申报信息,但通过实名认证登陆后,可以下载税务端最新申报信息并进行更正。注意如果对前所属期进行了申报更正,则需对后面属期进行逐月更正,否则将影响后面属期申报表的算税和报送功能。
2.前往税务机关前台更正申报。
具体请参照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规定:
企业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税款所属月份”选择需要更正的月份,点击【综合所得申报】—【4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启动更正申报。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修正错误数据后,再按正常申报流程操作即可。
注:
1.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不支持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需新增或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2.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后期月份应该逐月进行更正,如未逐月更正,将导致以后月份申报时不能获取正确累计数据;
3.若更正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